阜南一人被罚3万!阜阳公布一批典型案例!

2024-10-23

  阜阳市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持续推进民生领域案件查办“铁拳”行动,聚焦民生领域,严厉打击侵害人民群众合法权益的违背法律规定的行为,查办了一批与群众生活紧密关联的违法案件。现将第二批典型案例公布如下:

  案例1 颍州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查处某物业服务有限公司阜阳分公司使用未经检验的特种设备案

  2024年3月11日,颍州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法对某物业服务有限公司阜阳分公司使用未经检验的特定种类设备的违背法律规定的行为责令改正,并作出罚款3万元的行政处罚。

  2024年1月2日,颍州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执法人员依法对辖区内一小区在用电梯进行全方位检查,现场检查发现当事人正在使用的10台电梯没办法提供检验报告和特定种类设备使用标志,执法人员当场向当事人下达了特定种类设备安全监察指令书,并依法对涉案电梯实施了查封的行政强制措施,颍州区市场监管局遂立案调查。经查,当事人在2023年11月21日和某投资经营有限公司签订《产权过户协议书》后,负责承担小区的电梯等设施、整体产权及相关权益责任。因经费问题,未及时对电梯进行定期检验,且电梯一直处于使用状态。当事人的上述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施安全法》第四十条第三款之规定,颍州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法对当事人作出行政处罚。

  电梯的安全运行,关系着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市场监管部门加强在用未经检验或检验不合格特定种类设备的监督检查力度,压实电梯使用单位主体责任,加大对特种设备违法行为处罚力度,消除安全隐患,有效预防了特种设备重大事故的发生。

  2024年3月26日,颍东区市场监管局依法对某网络科技有限公司发布虚假广告的违法行为责令停止发布,责令消除影响,并作出罚款1800元的行政处罚。

  2024年1月17日,颍东区市场监管局执法人员接线索依法对当事人进行检查,现场发现当事人网店内经营的普通食品“金源人参沙棘驼乳片”“金源益生菌猴头菇丁香片”“金源益生菌蛋白质粉”涉嫌存在虚假内容广告,颍东区市场监管局遂立案调查。经查,当事人经营的“金源人参沙棘驼乳片”标称“快速增肥,助月增10-20不反复”;“金源益生菌猴头菇丁香片”标称“老胃病,别再硬撑了,胃胀,胃痛,反酸,烧心”;“金源益生菌蛋白质粉”标称“厌食,消化不良,便秘,增肥,调理肠胃,改善食欲,体质虚弱,消化不良,挑食厌食,吸收不好”等内容,当事人不能提供证据证明上述广告内容线元。当事人上述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第四条第一款之规定,颍东区市场监管局依法对其作出行政处罚。

  近年来,网络平台内经营者在广告中植入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内容欺骗、误导消费者;夸大宣传,宣称普通产品能治疗疾病等问题时有发生,对公众身体健康安全带来隐患。市场监管部门将加大对发布广告行为的监测监管力度,对虚假广告,普通食品宣称保健、治疗功效等广告坚持“零容忍”,发现一起惩处一起。

  案例3 颍泉区市场监管局查处某日用百货店销售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洗发露案

  2024年3月15日,颍泉区市场监管局依法对某日用百货店销售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洗发露的违法行为责令立即停止侵权行为,并作出没收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洗发露1078瓶,罚款3.5万元的行政处罚。

  2023年9月27日,颍泉区市场监管局接到宿州市市场监管局来函线索,内容为颍泉区辖区内某日用百货店涉嫌销售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清扬”洗发露,颍泉区市场监管局依法对移送涉案侵权物品予以扣押,经初步核查,该批涉嫌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清扬”洗发露系当事人销售,颍泉区市场监管局遂立案调查。经查,当事人采取代发货的方式从颍泉区丁某某百货商店分两次共购进45箱“清扬”洗发露,全部由丁某某百货商店以代发货的方式销售给宿州市张某,经联合利华(中国)有限公司鉴定,上述洗发露系侵犯其注册商标专用权的产品,货值金额3.05万元。当事人上述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五十七条第一款第三项的规定,颍泉区市场监管局依法对其作出行政处罚。

  洗发露是消费者日常生活中使用较为频繁的日化用品,该类假冒伪劣产品采用劣质原料配制,不仅达不到好的清洁效果,使用后还有可能危害身体健康。市场监管部门严厉打击制假售假违法行为,规范市场秩序,保护企业的商标专用权,维护消费者、生产者和经营者的合法权益。

  案例4 界首市市场监管局查处张某某农机修理门市部销售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商品案

  2024年3月25日,界首市市场监管局依法对张某某农机修理门市部销售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商品的违法行为,作出没收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商品,罚款3万元的行政处罚。

  2024年1月5日,界首市市场监管局执法人员接举报依法对当事人进行检查,现场发现涉嫌侵权“骆驼”牌(6-QWLZ-120(780))电池9个,(6-QWLZ-85(660))电池1个,执法人员依法对上述涉案商品予以扣押,后经商标所有权人骆驼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出具鉴定报告,上述商品均为侵犯其注册商标专用权的商品,界首市市场监管局遂立案调查。经查,当事人于2023年11月从一上门推销人员处购进上述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骆驼”牌(6-QWLZ-120(780))电池9个,(6-QWLZ-85(660))电池1个,货值金额2900元。当事人的上述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五十七条第三项之规定,界首市市场监管局依法对其作出行政处罚。

  蓄电池是汽车重要部件之一,假冒伪劣产品,不仅损害消费者的合法权益,还存在一定的安全隐患。市场监管部门严厉打击蓄电池产品制假售假违法行为,规范蓄电池行业市场秩序,保护企业的商标专用权,维护消费者、生产者和经营者的合法权益。

  2024年5月14日,太和县市场监管局依法对太和县坟台镇某液化气站违法充装气瓶的违法行为责令改正,并作出罚款人民币2万元的行政处罚。

  2024年2月27日,太和县市场监管局执法人员依法对当事人进行检查,现场发现该站工作人员在未取得充装作业证的情况下,对一只非自有产权气瓶充装了液化石油气,且未执行液化气瓶充装前后检查、记录制度。执法人员当场对当事人下达了特种设施安全监察指令书,太和县市场监督管理局于当日对其立案调查。经查,当事人的工作人员在未取得充装作业证的情况下,对气瓶充装液化石油气,且未执行液化气瓶充装前后检查、记录制度。所充装气瓶上标注气瓶条码:6120007308;制造单位:江苏安宜集团有限公司;登记单位:太和县家家福燃气购销有限公司;有效期至2025-04。当事人无法提供上述气瓶充装记录、使用登记记录、充装后复检记录,该气瓶为非当事人自有产权气瓶。当事人的上述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第十四条、第四十九条第二款之规定,太和县市场监管局依法对其作出行政处罚。

  燃气用具质量安全事关千家万户,违法充装液化气存在严重的安全隐患,会造成不可预测的风险,市场监督管理部门紧抓“灶、管、阀、气”安全问题,严厉打击相关违背法律规定的行为,全力保障燃气用具质量安全。

  2024年2月1日,阜南县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法对苗某某销售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白酒的违背法律规定的行为责令立即停止,并作出没收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白酒,罚款3万元的行政处罚。

  2023年12月26日,阜南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接举报依法对当事人进行全方位检查,现场发现当事人正在向某酒行销售标称“五粮液”的白酒2箱,因上述白酒为涉嫌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商品,执法人员依法予以扣押,后经四川省宜宾五粮液集团有限公司鉴定,上述白酒为侵犯“五粮液”注册商标商品,阜南县市场监督管理局遂立案调查。当事人供述,2023年12月26日下午,一个张姓人员将上述2箱白酒交给其代售,但其未能提供张姓人员的身份信息和相关证明材料,无法证明上述说法,也无法说明其进货来源,可认定当事人销售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商品的事实,货值金额1.06万元。当事人上述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五十七条第三项之规定,阜南县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法对其作出行政处罚。

  “五粮液”系列白酒在市场具有较高知名度,受到不少消费者喜爱,市场监督管理部门严厉打击白酒市场侵权违法行为,规范酒类市场秩序,加强商标管理,保护了企业的商标专用权,保障了消费者、生产者和经营者的合法权益。

  案例7 临泉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查处某消防设备有限公司销售不符合保障人体健康和人身、财产安全的国家标准的灭火器案

  2024年5月15日,临泉县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法对某消防设备有限公司销售不符合保障人体健康和人身、财产安全的国家标准的灭火器的违背法律规定的行为责令停止销售,并作出没收不合格批次手提式干粉灭火器,没收违法所得662元,罚款7242元的行政处罚。

  2024年4月10日,临泉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委托山东精准产品质量检测有限公司对当事人销售的手提式干粉灭火器进行抽样检验,经山东精准产品质量检测有限公司检验,“灭火剂充填总量”项目不符合GB4351.1-2005《手提式灭火器 第1部分:性能和结构要求》标准;“灭火剂主要组分含量”项目不符合GB4066-2017《干粉灭火剂》标准,检验结论为不合格,临泉县市场监督管理局遂立案调查。经查,当事人于2024年3月8日从河南省克火消防科技有限公司购进上述批次4公斤规格手提式干粉灭火器60箱,共120具;2公斤规格手提式干粉灭火器1箱,共6具,货值金额4962元,违法所得662元。当事人的上述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第十三条第二款之规定,临泉县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法对其作出行政处罚。

  手提式干粉灭火器是火灾扑救的一种常见工具,合格的产品才能够最大程度地保护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将持续加强对消防产品的执法力度,严厉查处制售不合格消防产品等违背法律规定的行为,有效规范和净化消防产品市场环境,切实保障消防公共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