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消防部门对灭火器的保护规则,灭火器在出厂5年后应进行从头灌装,之后每2年充装一次,出厂后10年作废。本小区灭火器已到5年充装期(出厂日期为2018年),根据《物业管理条例》第五十三条的规则“专项修理资金归于业主一切,专项用于保修期期满后物业一起部位、公用设施设备的修理、更新、改造”,灭火器的从头充装应由小区专项修理资金列支,但考虑到本小区专项修理资金数额少,加之业委会代表整体业主收取的小区广告、快递用房租金等费用尚有盈利,特运用业委会持有资金拨付小区灭火器充装相相关的费用,公示如下:
一、本次灭火器需求充装的数量为:标准5KG的268支,3KG的308支,通过价格核定,灭火器充装的费用为:9928元(大写:玖仟玖佰贰拾扒圆),约4.38元/KG(含运送费用)。
二、灭火器充装费用由业委会代表整体业主收取的小区广告、快递用房租金等费用中列支。
三、小区物业无偿担任小区一切灭火器的搜集、回置、全程监督、售后保证。灭火器分批次充装,以完成充装期内小区消防安全的保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