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12月4日,成都市青羊商场监督办理局根据大众举报头绪,对青羊区某商贸部仓库2340余具手提式干粉灭火器进行了法令抽检,经成都产品质量查验研究院有限责任公司查验,
法令人员依法送达查验陈述后,该商贸部对某2品牌XX类型2000具灭火器查验成果提出异议,青羊区商场监督办理局依法受理,并托付应急办理部四川消防研究所进行复检,复检成果为不合格!青羊区商场监督办理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第十三条第二款“制止出产、出售不符合保证人体健康和人身、产业安全的规范和要求的工业产品。”的规则,对该商贸部立案查询。
经查,青羊区某商贸部出售不符合保证人体健康和人身、产业安全的国家规范的灭火器,共2316具,其间已出售30具,查验样品耗费10具,实践库存2276具,违法货值金额为94250元,违法来得到的为253元。
青羊区商场监督办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第四十九条“出产、出售不符合保证人体健康和人身、产业安全的国家规范、行业规范的产品的,责令中止出产、出售,没收违法出产、出售的产品,并处违法出产、出售产品(包含已售出和未售出的产品,下同)货值金额等值以上三倍以下的罚款;有违法来得到的的,并处没收违法来得到的;情节严重的,撤消营业执照;构成犯罪的,按照法令来追查刑事责任”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六十五条第一款“违背本法规则,出产、出售不合格的消防产品或国家明令筛选的消防产品的,由产品质量监督部分或许工商行政办理部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的规则从重处分。”的规则,责令其中止出售涉案灭火器,并作出如下行政处分:
在青羊区某商贸部仓库发现的不合格某2牌手提式干粉灭火器(规格类型MFZ/ABC4型,出产企业:XXXXX公司,出产时刻2023-11-3)数量为2000具,40元/具,货值金额为80000元。
其上游经销商出售不合格灭火器已涉嫌犯罪,法令人员于2024年3月5日将相关头绪移交成都市公安局青羊分局,现在已刑事立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