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嘉善县消防救援大队联合有关部分抄获假冒伪劣干粉救活器合计6400余具,涉案金额达23万余元,是近年来嘉善县抄获数目最多的假冒伪劣消防产品案
本年6月,嘉善县消防救援大队在展开居民小区例行消防安全监督查看时,对罗星大街一小区运用的救活器进行抽样送检。
经检测,此救活器的主要成分——磷酸二氢铵含量为48.6%,远低于75%的国家合格规范,存在严峻的安全隐患。
“干粉救活器主要是经过阻隔空气和阻断焚烧来到达救活的作用,假如药剂成分不合格,对初期火灾的补救作用是有影响的。”嘉善县消防救援大队防火监督人员张文龙说。
嘉善县消防救援大队敏捷发动消防产品协作机制,将相关情况通报给县公安局、县商场监督管理局,并联合展开消防产品查看,对该小区的3000余具救活器悉数进行扣押,涉案金额达11余万元。
经查询,这批救活器都是2021年11月由山东的一家厂商出产的,厂家运用伪劣物质替代正规救活器干粉,再运用互联网渠道销往全国。“该小区物业单位从我县一家经销商手里收购救活器,经销商从厂家购买后,厂家直接配送到小区内。”张文龙介绍,因为经过外观不容易发现药剂的不合格,现在已责令物业及经销商当即整改。
此外,在天凝镇和开发区(惠民大街)也查处了两起运用假冒伪劣干粉救活器案,共扣押3400余具救活器,涉案金额达12万余元。
现在,这些假冒伪劣干粉救活器已移交给嘉兴市商场监督管理局,两名涉案的出产出售人员已被县公安机关采纳刑事强制措施,案子正在进一步侦查中。
一是外观辨认。正规的消防器材产品外表及包装上有明晰、耐久的标志,包含产品标志和质量检验标志。
二是资质辨认。每个消防产品上都有消防产品的3C认证证书或型式认可证书,一致运用认证、认可标志。
三是核对官网。经过登录我国消防产品信息网,核对所购买的消防产品是不是归于网站上存案的产品。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二十四条规则,消防产品一定要契合国家规范;没有国家规范的,一定要契合行业规范。制止出产、出售或许运用不合格的消防产品以及国家明令筛选的消防产品。
依法实施强制性产品认证的消防产品,由具有法定资质的认证组织按照国家规范、行业规范的强制性要求认证合格后,方可出产、出售、运用。实施强制性产品认证的消防产品目录,由国务院产品质量监督部分会同国务院应急管理部分拟定并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