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5丨护航开学季!家校社三方共筑“安全防线”

2025-02-28

  新学期的钟声即将敲响,校园周边也将迎来车流、人流的 “双高峰”。孩子们的安全出行,不仅是万千家庭的心头牵挂,更是学校、家长和社会在法律层面共同肩负的责任!

  从过马路的一盏红灯,到校车上的一个安全带;从宿舍的一根电源线,到操场的一次奔跑——安全无小事,法律有明责。这份开学季安全提示,带您厘清三方法律责任,为孩子的平安成长保驾护航!

  道路千万条,安全第一条。《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互与通行安全法》第六十二条规定:“行人通过路口或者横过道路,应当走人行横道或者过街设施;通过有交通信号灯的人行横道,应当按照交通信号灯指示通行;通过没有交通信号灯、人行横道的路口,或者在没有过街设施的路段横过道路,应当在确认安全后通过。”走路时别玩手机,过马路要遵守信号灯,走人行横道,这既是对自己负责,也是遵守法律的表现。

  骑电动车、摩托车出行的学生及家长,请注意正确佩戴“安全头盔”。《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互与通行安全法》第五十一条规定:“机动车行驶时,驾驶人、乘坐人员应当按规定使用安全带,摩托车驾驶人及乘坐人员应当按规定戴安全头盔。” 并且,驾驶电瓶车须年满16周岁。

  家长驾车接送孩子,也要注意安全。提前规划路线,注意行车安全。《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互与通行安全法》第四十二条规定:“机动车上道路行驶,不允许超出限速标志标明的最高时速。在没有限速标志的路段,应当保持安全车速 。”开车时不超速、不超员、不疲劳驾驶,遵守交通规则,给孩子树立好榜样。家长不仅要保障孩子路途上的安全,还需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中家庭保护的相关规定,教育和引导孩子遵守交通规则,履行好监护职责。

  乘坐校车时,驾驶人和乘客都要系好安全带,坐稳扶好。《校车安全管理条例》第三十四条规定:“校车载人不允许超出核定的人数,不得以任何理由超员。学校和校车服务提供者不可以要求校车驾驶人超员、超速驾驶校车。”学校在其中肩负着重要责任,要做好校车的日常管理,确保车辆和司机符合安全标准,保障学生乘车安全。

  校园人员密集,消防安全很重要。《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二十八条规定:“任何单位、个人不得损坏、挪用或者擅自拆除、停用消防设施、器材,不得埋压、圈占、遮挡消火栓或者占用防火间距,不得占用、堵塞、封闭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消防车通道。人员密集场所的门窗不可以设置影响逃生和灭火救援的障碍物 ”。

  学校有责任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以及相关法规,按时进行检查和维护校园内的消防设施,确保其能正常使用;组织并且开展消防安全教育和演练,提高学生的消防意识和应急能力。

  在宿舍,不私拉乱接电线,不使用大功率违规电器,像热得快、电炉等。离开宿舍时,关闭电器电源,拔掉插头,防止火灾发生。家长也要关注孩子在校外居住的消防安全,引导孩子养成良好的用电用火习惯。

  在教学楼,遇到火灾别慌张。按照疏散指示标志和老师的引导,有序撤离。平时不破坏消防设施,熟悉安全出口位置,关键时刻就能快速逃生。社会层面,消防部门等相关机构应依法对学校的消防安全做监督检查,督促学校落实消防安全责任,保障校园消防安全环境。

  校园生活丰富多彩,各类活动精彩纷呈,然而,安全红线绝不可逾越!《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白纸黑字地规定:“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等合理费用 。” 这一法条时刻警醒着我们,在参与校园活动时,保护好自己是第一个任务,同时也要避免因自身行为给他人带来伤害。

  课间休息本是放松身心的时刻,但切不可肆意追逐打闹,更不能攀爬栏杆、窗户,在楼梯和走廊通行时,务必严格靠右行走,切勿拥挤推搡。一旦因为打闹致使同学受伤,同学要承受身体上的痛苦,而自己也逃脱不了法律责任的追究。在此过程中,学校也肩负着重要职责,需精心做好校园活动的组织与管理工作,制定完善的安全制度和应急预案,从而有效预防学生伤害事故的发生,在事故发生时也能妥善处理。

  体育活动能锻炼体魄,可参与之前一定要做好充分热身,严格按照老师的指导使用器材。要是违规使用器材导致受伤,可能没办法获得全面的法律保障。家长作为孩子成长路上的第一任老师,需要积极努力配合学校,对孩子开展安全教育,详细告知孩子活动中的安全需要注意的几点。此外,社会上的各类培训机构等,在组织学生参与活动时,同样要严格遵循相关安全准则规范和法律要求,全方位保障学生的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