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守护 畅通消防“生命通道”消除安全隐患

2024-11-18

  “生命通道”是:在紧急状况下保障人员安全撤离及救援车辆顺利通行的通道。生活中常见的“生命通道”最重要的包含:楼梯、走廊、安全出口、疏散走道、消防车通道、消防车登高面、消防救援口、应急逃生口及应急车道等。

  2021年6月25日,河南省商丘市柘城县震兴武馆发生火灾事故,造成18人死亡、11人受伤,直接经济损失2153.7万元。

  2023年11月20日,江苏无锡天天润纺织科技有限公司发生火灾,造成7人死亡,过火面积约5100平方米,直接经济损失2392.97万元。

  据事故调查报告,火灾发生后,事故企业未及时组织员工疏散撤离,室外疏散楼梯安全出口被锁闭。

  2018年6月1日,四川达州市通川区西外镇塔沱市场好一新商贸城发生一起火灾事故,过火面积约5.1万平方米,火灾造成1人死亡、直接经济损失9210余万元。

  第二十八条规定:任何单位、个人不得占用、堵塞、封闭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消防车通道,人员密集场所的门窗不可以设置影响逃生和灭火救援的障碍物。

  第六十条规定:占用、堵塞、封闭消防车通道,妨碍消防车通行的,对单位责令改正,处五千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罚款,对个人处警告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

  第三章第二十八条规定:高层民用建筑的疏散通道、安全出口应当保持畅通,禁止堆放物品、锁闭出口、设置障碍物。禁止圈占、遮挡消火栓,禁止在消火栓箱内堆放杂物,禁止在防火卷帘下堆放物品。

  第三章第三十七条规定:禁止在高层民用建筑公共门厅、疏散走道、楼梯间、安全出口停放电瓶车或者为电瓶车充电。违反此规定的,由消防救援机构责令改正,对非经营性单位和个人处500元以上1000元以下罚款。

  不堆放杂物:不在楼梯、走廊等公共区域堆放杂物,以免阻塞通道,定期对公共区域进行全方位检查,确保其处于畅通状态。

  不占用消防通道:消防通道、消防车登高面是救援车辆通行的关键通道,任何一个时间里都不得占用。

  不违规停放电瓶车:不在共用走道、楼梯间、安全出口等公共区域停放电瓶车或者为电瓶车充电。

  熟悉安全出口位置:熟悉所在建筑的安全出口、疏散通道位置,确保在紧急状况下能迅速撤离。

  安全出口、疏散楼梯、消防车通道是遇到事故时的“生命通道”,必须要时刻保持畅通。广大群众要学习、掌握自救互救技能,提升避险能力,为自己和他人的生命安全保驾护航。